近年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四大职责”,聚力“八大业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动资源规划领域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多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要素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
积极争取用地规划指标,持续加快建设用地报批效率,加快用地供应节奏,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工作。2023年,榆林在全国唯一争取到自然资源部同意“先行调整布局、下步解决规模”的特殊政策,破解了困扰全市能化项目用地规划指标难题,被省自然资源厅向省委、省政府推荐为优秀工作案例。全市建设用地预选、获批、省政府审批、供应、“标准地”五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省级、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率达96.1%、95%。报部审批先行用地1636.73亩,容缺受理临时用地1991亩,延榆高铁先行用地创造了县级受理到自然资源部批复用时35天的全省最快纪录。配合省厅完成7个煤炭矿业权出让,为近年来最多的一次商品煤矿业权出让。
确权登记工作实现新提升
持续深化“四个一”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市本级新供应土地全面实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逐步推开“交房即交证”。2023年,榆林市率先在全省开启不动产抵押登记智能办理,率先在全省推出不动产抵押合同信息确认表,用“一张表”代替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当事人在银行即可网上完成抵押登记。在全省首次启用“选房授权码”,解决了登记信息查询的法律障碍和技术瓶颈。榆林市推行的“五项硬措施”被评为全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截至2024年3月,榆林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率达92.3%,预计年底前处理率达95%,基本解决这一群众关心的“老大难”问题。
审批制度改革开创新局面
聚焦资源规划领域行政审批痛点堵点问题,深入研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政策要求,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全面总结工作实践,全力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创新。2023年,榆林市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工业用地7518.26亩,同比增长127.7%。市资源规划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六多合一”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标合一,并一次性分别出台了相关改革文件,逐步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在全省首次实施了“红蓝章”预审批,将内部容缺受理升级为部门间“红蓝章”预审批。将逐级审查调整为“一级审查”,通过实行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全过程在线监管、全环节限时办结,全面提升了用地预选、报批、供应和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