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复,长治市国道环线公路于2023年2月6日起采用自由流收费方式收费运营。为更好地为运输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项目运营单位与运输企业签订了《收费管理协议书》,约定由运营单位为签订协议的运输企业提供相关优质服务,运输企业按时足额交纳企业名下运输车辆通行费。目前,有部分企业在签订《收费管理协议书》后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通行费,欠费超两个月运输企业名单如下:

发布时间:2025-01-14|来源:长治市发改委
经省政府批复,长治市国道环线公路于2023年2月6日起采用自由流收费方式收费运营。为更好地为运输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项目运营单位与运输企业签订了《收费管理协议书》,约定由运营单位为签订协议的运输企业提供相关优质服务,运输企业按时足额交纳企业名下运输车辆通行费。目前,有部分企业在签订《收费管理协议书》后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通行费,欠费超两个月运输企业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