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加强校外培训领域失信治理 助推教育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时间:2025-01-15|来源:行政审批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鄂尔多斯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加强校外培训领域失信治理、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大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管执法,着力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助推教育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坚持党建引领

全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重视发挥党组织对校外培训机构政治引领和规范引领的作用。对校外培训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开展“双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截至目前,教育体育部门监管的156所校外培训机构已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其中单独设立党组织2所(党支部2个)、154所已选派党建指导员,教职员工数563人、学生人数10980人,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政治引领和规范引领。


加强联合执法

持续推进校外培训领域失信治理


承办2024年全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举办全市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培训班。将12月定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普法宣传月,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切实让社会各界真正知法守法,从而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组织开展9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周六日、节假日、寒暑假不定期检查和夜间突查突访,常态化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班、小饭桌、自习室、酒店会议室、商业综合体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行为多发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和严肃查处,尤其是加大在职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的惩处力度。2024年以来,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179次,出动检查人员948人次,排查机构1304家(次),查处违规培训机构224家(人),其中涉及隐形变异违规问题36家(人)。行政处罚立案13起,罚款9.12万元、退费金额22.07万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1份、处置违规违法线索33条,清理违法违规学科类广告26处。化解校外培训消费纠纷21起,涉及退费机构18家,退费金额8.25万元。


推进智慧监管

以“互联网+监管”助推校外培训治理


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工作方案》,定期调度通报资金监管、课程上架等6个方面9项监测数据。截至7月10日,平台共监管资金约518.256万元、从业人员1607人、培训材料1246份,通过“全国平台”产生订单6558笔,订单金额598.88万元,消课51838节,消课金额346.24万元。全面推广应用“校外培训”管理端、机构端、家长端APP,落实“全流程”监管,让数字化赋能校外监管,用信息技术管人、管事、管机构。


畅通监督举报平台

积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和督查核查存在问题


全市聘请1.7万名社会监督员进行常态化监管,其中1.6万名网格员包联社区,紧盯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9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行为,形成网格化的巡查反馈工作机制。多渠道发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坚持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治理过程中,坚持正面激励与反面典型曝光相结合,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与督查工作,在市电视台录制了“双减”校外治理难题未成对专题片,公开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形成了震慑效应,累计在多家主流媒体发布11期82个案例,切实以案示警、形成震慑。2024年,全市12项做法及经验被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推介。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组织领导、提升质量、加强治理上下功夫,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以赴、一以贯之抓好“双减”工作,持续推进校外培训领域失信治理,以实际行动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以暖城优教助推“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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