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更好发挥价格诚信促消费积极作用 我市打造83家“价格诚信承诺店”

发布时间:2025-01-17|来源:泸州日报    

  

       “我承诺!执行明码标价,杜绝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我承诺!对所有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售价、附加服务费、保险费用等。”11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5部门,在市市场监管局会议室举行价格诚信承诺活动。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消委会在全省推行“价格诚信承诺制”,以“承诺促诚信、公示促公平”为目标,统一全省“价格诚信承诺”公示内容和“价格诚信承诺店”标识。我市积极行动,在中大型商超、景区、汽车销售、药店4个领域试点开展“价格诚信承诺”活动,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区县推荐、市上审核,优选泸州汇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等83个单位为“价格诚信承诺店”。“价格诚信承诺店”在店内显眼处悬挂或张贴“价格诚信承诺店”标识牌、“价格诚信承诺”公示牌、“价格诚信”承诺书等,自觉履行和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活动现场宣读了“价格诚信承诺”倡议书,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泸州汇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等83个单位颁发“价格诚信承诺店”标牌,并发放《价格诚信承诺店》标识,企业代表现场表示要做价格诚信践行者。

       “我们开展价格诚信承诺活动,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价格诚信促消费的积极作用,以点带面,积极引导、推动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努力打造‘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定价合理’的良好价格环境,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刘艳表示,“价格诚信承诺店”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合理定价,认真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为消费者提供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行为,拒绝低标高结、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和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诚信经营者保驾护航。对于违反价格承诺、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将依法严肃处理,营造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文章高级搜索
 
信用报告 信用修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0-56200836

13240083111

在线客服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