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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征集2022年度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来源:中国雄安    

  

各有关单位:

8月29日,河北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中国雄安官网公开征集2022年度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课题承担单位。截至9月14日,《雄安新区交通要素数字标识体系及交通数据编目规范》等课题申报单位不足3个,现重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协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4.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有2个以上团队申报同一项目。同一单位不得既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又作为其他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也不能同时作为不同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

5.同一法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或协作单位最多参与三个项目,其中作为申报单位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6.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

3.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3个(含)以上的项目。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单位取消进入评审环节资格。

二、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一)对照2022年度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课题指南(见附件1),填写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申报书中的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二)准备10-15分钟演示材料,着重介绍对拟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和准备开展的主要工作、相关科研及标准工作经验、人员安排、计划进度及经费预算等。

(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材料(业绩不少于三项,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的承诺书(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材料附在申报书第八部分。

(四)若有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需提供协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协作单位还需在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的承诺书上加盖公章。

(五)请将申报书及上述要求的材料做成一本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

(六)电子邮件标题和纸质材料信封请注明“2022年度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课题申报”,申报表电子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七)请于2022年9月27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6份(1正本5副本)置于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指定联系人,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承担单位征集和确定方式

课题承担单位采用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选取方式确定,将通过专家评审和论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之前申报课题的单位需重新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申请,不参加评审:

1.不符合申报资格要求;

2.参选必要材料不齐全;

3.未按要求加盖公章、骑缝章的;

4.服务方案未按规定内容编写,或者进度安排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

5.申报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

6.申报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四)每个课题申请新区管委会支持金额详见附件2。

(五)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子轩 19933330206 郝世伟 19933331013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办公区A401室

电子邮箱:hbxaszb@163.com

河北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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