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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要求,全面巩固提升治理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部署,强化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聚焦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机制运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发生,巩固提升治理行动工作成效,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

  组 长:王 飞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丁 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成 员:凌振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

丁浩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

魏吉祥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王 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总队长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主要负责人

各集团、总公司主要负责人

  三、重点任务

  (一)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严格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各单位要结合本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生产安全事故类型,根据自身情况及区域、季节性等特点,严密分析事故原因,紧密围绕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等重点领域,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以“市级部门抽查、区级部门检查、企业部门自查”的方式,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2轮全覆盖精准排查。

  2.狠抓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聚焦强化提升一线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市级安全监督执法机构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典型案例、检查重点等内容,至少组织1次对区级一线安全监管人员的全覆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安全生产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知识竞赛、线上线下培训、“专家讲安全”网上课堂、全市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技能大赛等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减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区两级安全监督执法机构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标对表,在日常抽查、检查过程当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险情以及发生的非亡人事故要建立台账,按调查程序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要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1.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结合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谁编制、谁负责”原则,对本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1次更新,进一步细化明确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各工程参建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制度体系、组织架构、工艺工法和项目所在区域特点,对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动态更新并认真执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2.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安全质量状况测评。运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监督检查的充分融合,实现差别化、精准化监管,督促参建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质量测评纳入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实现“两场”联动。

  3.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处理,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各工程参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层层压实责任,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4.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要重点突出对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危大工程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执行、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执法检查,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依法依规处置。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值班制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定期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及履职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严格落实相应奖惩制度。

  5.聚焦短板,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安全生产。针对8小时外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土方开挖、有限空间作业等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要强化自身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经理、注册执业人员责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落实“AB角工作责任制”,A角离岗前,要通过委托书清晰交代安全工作和责任,B角在其离岗期间代为行使岗位职责,AB角色应为同等资质、同等能力、同等经验的人担任,确保在施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在岗履职。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1.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上传隐患排查治理数据,投诉举报处理,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月度工作进展的工作信息,动态更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安全信息员和危大工程安全监管等内容。

  2.全域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在2023年底前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等4类证照全面电子化。

  3.聚焦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通过“互联网+”“风险+”“信用+”,实现可视化、非现场、减环节、无纸化、规范化、一站化、菜单化、联动化、差别化、便捷化治理,构建“制度+平台+风险分级治理+企业评估+可视化视频检查+菜单服务+承诺担责+信用管理+工作公示”的安全治理体系,实现安全治理效能提升。打破信息壁垒,串联建设全过程信息数据,以总包合同为“主干”的“合同树”信息共享至各监管部门及主体用于现场治理,现场治理信息对接招投标环节进行信用惩戒。推动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治理测评状况、执法情况等治理信息实时转化为信用,用于企业差别化管理、政府精准治理,实现政府治理“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使命担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明确领导职责和各部门职责,建立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清单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按时报送信息。各区住建部门、各集团总公司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相关信息。一是各区住建部门、各集团总公司建立本单位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络人员信息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是每月23日前,各区住建部门、各集团总公司要以“专人专报”工作形式,梳理汇总当月工作进展、检查发现突出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等相关工作情况。三是各区住建部门、各集团总公司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亮点工作以及好的经验做法梳理总结。四是2023年12月31日前,各区住建部门、各集团总公司全面梳理汇总年度工作情况。

  信息报送路径:shigongchu@zjw.beijing.gov.cn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单位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此次专项行动特点,根据工作实际,分级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各单位工作亮点、好的经验做法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对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组织开展不力、存在问题突出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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