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将采用评分制
《征求意见稿》指出,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级的评定采取信用分值综合评分制,赋基础综合评价分值100分,信用分值=基础综合评价分值(100分)+良好信用分值(50分)-不良信用分值。基础综合评价分值主要考察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和年度信息报送。
根据综合评分结果,从高到低分为六级,分别为:AA级以上为优秀,A级为良好,B级为一般,C级为较差,D级为失信。
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将被计分,有效期自计分之日起计算。良好信用信息最高50分,同一奖励项中重复奖励的按最高奖励得分,不累计加分。不良信用信息扣分上不封顶,扣至企业信用信息量化得分为0分止。
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可优先推荐参与各级评比表彰;可优先推荐参与政府重大项目或企业大型项目招投标活动;优先推荐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省级专家库成员评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酌情减少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次;根据当地情况给予其他优惠政策支持。
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时可作为加分的参考依据之一;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银行、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房地产估价业务在同等条件下可考虑优先选择;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优先办理房屋交易等手续,可申请存量房交易网签便民服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