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是否讲信用,如何管理、如何激励?记者从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佛山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本月开始实施。《办法》的实施,将深入推进佛山市互联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倡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提供合法、合规、优质的服务。
据介绍,《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范围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信用等级认定、信用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接下来,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负责全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信用等级认定、监督管理、异议信息处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
今后,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将通过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信用意识。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能,明确主体责任,加大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监管力度,全面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
根据《办法》,佛山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配合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收集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有关信息。鼓励支持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互联网信用监管服务,提供智力和技术上的协助和支撑。完善行业自律规范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社会组织作用,把信用记录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诚信为本、守信光荣”的良好互联网风尚。
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信用等级分类和认定管理,佛山将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原则。佛山倡导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签订由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认定的承诺书,就依法诚信办网、加强用户信用管理、保护网民合法利益、抵制有害信息等作出承诺,并承诺违法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违反信用承诺行为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而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负责建立信用信息获取、更新、归集、发布、应用等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根据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或惩戒。
对于信用等级与认定,《办法》作出了详细规定。佛山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信用等级分守信AAA级、守信AA级、守信A级,一般失信B级等六个等级。其中,“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情形,将被认定为“一般失信B级”。根据《办法》,这类失信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将受到相应的约束和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