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江苏省宿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宿迁海关根据《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江苏省《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方案》和《南京海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29条措施》,并结合宿迁实际情况,对外发布《宿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16条措施》,加快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宿迁外贸高质量发展。
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
积极争取“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改革试点,进一步推动两步申报、进口转关等模式在宿迁落地。对纳入适用范围的农食产品,开展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积极参与进境农产品检疫准入工作,保障粮食供应链安全。持续优化检验监管要求和模式,促进重要能源和矿产品进出口,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实行“互联网+海关”,加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促进企业减负增效
减负方面,落实出口退税申报便利举措;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增效方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为宿迁市“6+3+X”产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信用培育力度;助力更多企业成为AEO企业,享受互认便利措施;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帮扶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强重点商品进出口监测,为企业做好数字化统计服务。用心用情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推行“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持续开展“1+5+N”惠企政策宣传。
促进外贸创新发展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快保税物流中心的申创工作,加强对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和物流中心建成后项目引进的政策指导,助推宿迁更高水平开放。创新海关监管机制,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支持宿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9710、9810模式;支持企业向商务部门申请保税维修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