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济宁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工作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80号)有关要求,经机构自评、评估考察、征集相关监管部门意见,拟定了邹城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现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许可服务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3日。
联系电话:0537—5239279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