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推进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积极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信用法规制度初步形成体系,信用基础设施基本完善;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诚信意识不断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增强,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入驻经营主体达到20万家以上;自治区各级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大幅提升;创建一个以上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区。
《行动计划》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24条具体措施。不仅要推进信用基础建设,还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行动计划》指出要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拓宽信用核查领域、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此外,要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推进“信易+”创新应用,提升信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行动计划》强调要加强诚信教育与宣传。重视信用创新示范。鼓励积极争创示范。组织开展全区信用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创建一批自治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园区、示范县市、示范乡镇。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2025年底前,创建一个以上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行动计划》明确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安排经费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诚信宣传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此外,还要做好考核评价和跟踪督导。制定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工作,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工作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州、市)和部门进行通报,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