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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04|

  
 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疫情反弹风险不可忽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方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广东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决定,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

  1.明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切实把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细抓实抓落地。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支援湖北武汉、对口支援湖北荆州、支持港澳工作。坚持战疫情、稳经济“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认真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2.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动态调整省级应急响应级别,各地市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格管控,坚决防止出现大的反弹。珠三角地区其他市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疫情风险。粤东粤西粤北各市要外防输入,适度调整防控措施。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省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同时可结合实际对镇街防控等级进行细分。

  3.筑牢织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线。切实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严格落实“四早”防控要求,加强“两站一场一码头”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检测站联合检疫。对交通检疫站点、发热门诊、社区排查发现的发热人员,以及疫情重点地区来粤人员等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对密切接触者和疫情重点地区来粤人员严格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尽快检测甄别。发现疑似病例立即转送定点收治医院,当天检查、当天确认、当天收治。建立应急小组,快速反应、规范处置突发聚集性疫情。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完善“市县驻点布网、省队包干下沉、专家巡回指导”三级应急流行病学调查机制,加强对重点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快对重点人群的动态排查。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强化风险评估和口岸检疫,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和服务保障。

  4.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强化“网格化+大数据”管理,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下沉。实现“村居干部+警员+医务人员”三人小组排查全覆盖,落实重点人员一人一册、分类管控、上门观察、每日清零,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当天转送、隔离。充分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落实物业公司防控责任,配合社区开展防控工作,做好环境清洁卫生和公用设施日常消毒。加强对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卫生防疫检查,加大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培训力度,筑牢镇、村、组、院落四道防线。

  5.强化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措施。强化商务写字楼、商场、产业园区、厂区、工地、地铁、公交、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压实属地责任,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加强养老、救助、儿童福利、公安司法监所、精神卫生医疗等重点机构防控工作,做好人员上岗前防护准备,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核酸筛查。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医用废弃物人员、密闭空间服务人员等人群的防护,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全力科学救治患者。严格落实“四集中”救治要求,组织最强医疗力量,千方百计提高治愈率,降低重症率和病亡率。及时收治轻症患者,及早实施医疗干预。强化定点收治医院院长负责制和病例首诊医师负责制,落实三级专家诊治制度。分析出院病例和轻重症转归情况,及时总结、优化、推广有效诊疗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诊疗方案标准和规定,做好治愈出院人员的健康跟踪服务,对复阳者严密落实好隔离、检测、随访等措施。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治疗和抗非典经验优势。切实防止医院感染,统一安排密切接触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保障。

  7.坚决完成好支援湖北武汉和对口支援湖北荆州的政治任务。服从中央指挥调度,集中优势资源、集合精干力量支援湖北,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任务。前方指挥部要在中央指导组及湖北省委和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与武汉、荆州的沟通配合,强化与海南的团结协作。继续充实强化支援救治力量,推行广东权威专家远程会诊、讨论“战法”等新模式,强化重症救治,全力提高当地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加大对支援湖北、武汉和对口支援荆州医疗队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的保障力度。

  8.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组织全省优势科研力量集中研发攻关,加强与上级及兄弟省区市联动,尽快研制快速简易确诊试剂、疫苗和有效药物。大力推进新药研发、老药新用、中西医结合抗病毒抗炎治疗研究,积极开展中药研制和临床应用。加强病毒溯源、传播致病机理等研究。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在防控和救治中的应用。加强科研信息共享,节约研发时间,发挥研发投入效能。

  9.持续做好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加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物资的生产供应,鼓励相关企业迅速复工达产、扩产,加大设备购置奖励力度。统一调度全省医疗紧缺物资,重点向防控一线投放使用,优先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需求。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组织畜禽蛋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

  10.全力支持港澳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服从服务“一国两制”大局,立足疫情防控共同利益,加强与港澳的疫情通报、信息共享、资源互助,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协助调集口罩等防疫物资供港供澳,保障好港澳生活必需物资的供应。支持做好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返乡、港澳台侨学生复学、港澳台企及外企复工等工作。

  11.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力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利用疫情诈骗、囤积居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快处快调因交通管控、防疫误工等引发的矛盾。加强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确诊人员、隔离人员和病人家属。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等工作,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

  12.着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的传染病救治机构,加快筹建广东省传染病医院,支持地市建设传染病医院。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组建多学科、多部门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团队,加强应急研究和科技支撑。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加强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统一调配机制。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等短板。

  13.加强公共卫生立法工作。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发展中医药等领域法规的立改废释。依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

  三、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动摇,坚定推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14.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防护物资、用工等问题。依托“粤商通”“粤政易”等平台,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开展全链条网上政务服务,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运输通道,全面恢复省内客运班车,加强省际客运班车运行保障,组织引导务工人员有序返岗。对复工复产中出现的个别感染案例,应急处置措施要科学精准。尽快落实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专项债券等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能减则减、能免则免。鼓励支持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30%以上;对省级融资再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补偿,并实施降费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延期还贷、无还本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阶段性由3%降至1%的政策;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减免物业租金。推出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并给予奖补。

  15.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建项目进度,抓紧实施一批公共卫生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物资储备、环保设施、农业农村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力争全年重点项目投资达到8000亿元。推广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提前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强化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2020年完成4.8万座5G基站建设。

  16.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出台针对性措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广州、深圳新增汽车指标放号,优先保障家庭首购需求。加快推进5G技术商用和终端消费,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消费,鼓励在线娱乐、在线办公、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业态升级。积极发展康养保健等消费业态,扩大绿色食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等生产销售。促进农村汽车、家电等消费,鼓励手机、家电等以旧换新。

  17.着力稳外贸稳外资。简化通关环节,推行退(免)税便利化,降低港口检验检疫等环节收费。发挥跨境贸易融资平台作用,设立出口信用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推动在谈外资项目尽早签约落地,加强在建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湛江巴斯夫、惠州埃克森美孚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筹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高水平举办高交会、文博会、海博会、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18.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制造业“六大工程”,加快推进九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结合疫情防控打造一批生物医药、医疗设备、中医药等领军企业和产业基地。发展壮大数字经济,加快发展5G网络、超高清视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推动工业园区扩容提质,打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19.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抓好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扩大基层医疗、社会服务等岗位招募规模,加大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持。把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保费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符合条件的地市可降低用人单位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放宽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返还标准。个体工商户参照小微企业享受社保减免。支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吸纳就业,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条件。对生产、配送防控物资企业新招用员工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给予企业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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