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激励
1.自除夕(1月24日)至正月初九(2月2日)期间的所有志愿服务时长按实际发起时长的3倍计算;
2.自正月初十(2月3日)至疫情结束期间的所有志愿服务时长按实际发起时长的2倍计算;
3.防疫期间,个体工商户向社区捐款或捐助物资的,按照自然人捐款标准(价值100-1000元的,每100元加1分;价值1001-5000元的,每400元加1分;价值5001-1万元的,每500元加1分;捐款1万元以上的,每1000元加1分)进行加分。
信用惩戒
1.社区入户走访排查疫情未如实提供信息的,扣减个人信用分1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降为B级或C级。
2.传播不实言论的,扣减个人信用分20分;情节较重的, 扣减个人信用分30分;情节严重的,扣减个人信用分50分。
3. 不服从各类卡口疫情防控劝阻、指挥的,扣减个人信用分20分;情节较重的降为B级,情节严重的降为C级。
4. 不按规定居家隔离或监护人监管不到位的,扣减个人信用分50分;情节较重的降为B级,情节严重的降为C级。
5.社区沿街商户门店违反规定擅自营业的,信用等级降为B级;有两次(含)以上行为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
本通知中所提到的志愿服务是指在“荣成社区” APP上发起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请各社区做好相关活动记录,若前期没有发起活动的社区可于近期内尽快补报,社区工作人员也都可报名,待疫情结束后,由各社区按照上述要求计算时长并提报信息。荣成市社区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荣成社区” APP后台统计时长,凡是没有相关活动记录的,一律不予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