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点》提出,在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通过信用监管加强市场准入,一是市处非办、市公安局建立从事非法集资“风险机构”和“业务员”名单库,市发改委(信用办)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惩戒,会同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对失信人员实行行业禁入。二是市处非办及金融监管部门将建立金融广告发布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测。三是市发改委(信用办)推动各部门,针对非法集资主体法人、实际控制人等实施信用惩戒,各地公安、司法等部门针对其业务员等协助人员开展法治教育转化,督促其签订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
市信用办将按照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通过依法依规信用联合惩戒,在社会上形成对非法集资有关企业和个人的有力震慑,助力营造和谐有序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