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施行,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机制进一步完善。近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主动指导太仓市佳格等18家重点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减少信用公示对企业招投标、上市、争创荣誉等方面的影响,助推企业重塑信用形象、提升信用水平,促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要求,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达到失信联合惩戒的作用,处罚对象在申请补助、争创荣誉、参加招投标、上市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为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进一步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建立自我纠错、主动更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期排查梳理基本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部分重点企业名单,并在征求各镇、区意见后,主动指导其完成信用修复,不再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期间结合集中约谈、重点走访等方式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今年以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共助力25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激发其诚信合规的经营意识和内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