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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知识|一起了解债市信用评级新规 压实“看门人”责任

发布时间:2021-08-10|来源:中国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迎来重磅文件。日前,在公开征求意见4个多月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意在促进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提升我国信用评级质量和竞争力,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评级的客观、公正,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虽然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一些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比如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特别是,在此前一些债券违约事件中,部分企业在违约前拥有较高评级,由此可见,主体被评级别明显不能真实反映信用状况。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投资者重要参考依据的信用评级结果,没有切实起到应有作用。

  因此,从此次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内容看,其紧密围绕评级市场所触及的诸多领域,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坚守评级独立性”等五个大方面展开讨论。

  尤其是针对当前我国信用债市场中,低评级的发行人难以受到青睐而形成AA及以上评级占绝对主流的现状,影响信用评级区分度的情况,通知明确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当长期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有效提升评级质量。

  当然,通知的意义不止于此。在笔者看来,通知提出的一系列要求,从评级机构内部建设和外部评级生态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是压实信用评级机构责任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有助于逐步纠正不够科学的评级现象,使债券市场整体级别分布更加合理和科学,提升评级结果的准确性,为投资人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增强债券市场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评级技术和信用区分度,推动市场合理定价,遏制评级虚高,提升我国信用评级质量和竞争力,促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这要求评级机构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精准揭示信用风险,切实发挥好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监管机构要强化市场纪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评级区分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跟踪评级滞后、大跨度调整级别、更换信用评级机构后上调评级结果等情形进行重点关注。

  总之,此次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剑指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中的一些乱象,切中要害问题,压实评级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必然会推动评级机构逐步回归发挥揭示风险、服务债券定价参考等作用的定位和功能,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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